关于我们 经贸新闻 中小企业合作 商情发布 对外活动 瑞典概况 政策法规 经贸研究 中瑞合作 企业名录
商旅服务 经贸机构 投资信息 相关链接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税收
2002-09-04 20:08
  进口到瑞典的货物要征收增值税(VAT)。一般增值税税率为课税价值的25%。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增值税税率为12%。报纸和新闻资料的税率为6%。课税价值通常与海关完税价值一样,再加上关税和其他进口费用。

对于低于正常采购价格销售的商品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作为惩罚性关税其税率高于正常关税。从非欧盟国家进口的特定商品如烟、酒和能源要征收消费税。其他进口费用,如产品随机取样费、设备保护费、质量控制费在货物进口时征收。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瑞典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