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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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9-05 21:44 |
【对外经济贸易政策与法规】瑞典经济主要依赖对外贸易,主张市场开放和自由贸易。从1991年起,瑞典政府曾逐步取消了进口配额,1995年加入欧盟后,除了正在和欧盟谈判坚持对酒类继续实行"垄断进口,国家专营"的传统政策外,执行欧盟的共同对外贸易政策与法规瑞典积极要求欧盟减少贸易限制,反对反倾销措施。
【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瑞典对外贸易的管理体制是:中央政府通过立法进行宏观控制,企业依法经营进出口贸易。
瑞典政府中主管对外贸易的是贸易大臣。贸易大臣所在的部下设国家贸易署,主要任务是在欧盟共同对外贸易政策和有关法规的框架内,研究起草瑞典的对外贸易政策和法规,供政府和议会讨论批准;对有关外贸的各种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国家贸易署外贸二处负责反倾销、关税和原产地规则等事项,还具体负责进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和认证工作。
从事进出口贸易的瑞典公司,主要是通过加入有关的贸易协会和商会来沟通信息,促进交流,并向政府反映意见和要求,以便保护自己的利益。瑞典这类非官方的贸易机构主要有:瑞典贸易委员会(亦称出口促进会,享受政府资助)、瑞中贸易委员会、瑞典商贸联合会、瑞典雇主联合会、瑞典批发零售商协会和瑞典代理商协会、纺织品进口商协会等。瑞典没有全国性的商会,均为相互有业务联系的私营地区商会,如斯德哥尔摩商会、西瑞典商会(在哥德堡)、南部商会(在马尔默)、东部商会(在诺雪平)、延雪平商会和北部商会(在律勒欧)。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在国际贸易仲裁方面久享盛誉,具有权威。
【对外经贸关系】瑞典的主要贸易伙伴是德国、英国、美国和北欧国家,1999年,瑞典对欧盟其他国家及挪威和瑞士的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66.1%,从这些国家的进口占其进口总额的78.1%。近年来,瑞典对亚洲,尤其是远东国家的贸易迅猛发展。1999年,瑞典对亚洲出口比1998年增长3%,占其出口总额的9.8%,从亚洲地区进口比1998年增长14%,占其进口总额的8.9%。瑞典对美洲的出口占其出口总额的9.1%,进口占5.8%。
【主要进出口大类商品】瑞典主要出口产品有:汽车及运输设备(13.4%)、机械和仪器(18.4%)、电子产品(19%)、木浆纸张(10.2%)、医药化工(9.8%)和钢铁及金属制品(9.2%)。瑞典进口货物的60%以上为制造业的部件和原材料,主要有:电子产品(19.8%)、机械和仪器(16.0%)、汽车和运输设备(10.3%)、食品(7.2%)、纺织品和鞋类(6.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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