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Kingdom of Sw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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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典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瑞典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多种形式的经营实体,例如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Filial)或代表处。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包括对外国投资者而言)是有限责任公司(Aktiebolag)。分公司对注册资本无要求,但总部位于外国的公司只能在瑞典设立一家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本要求为5万瑞典克朗。

  在瑞典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外国投资者选择的公司形式)非常简便。申请通常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并在瑞典公司注册局登记备案。瑞典公司注册局收到申请后,平均12周内可做出答复。另外一个选择是从律师事务所或者专业咨询公司购得已正式组建并注册登记的公司。一般来说,除保险业、银行业以及金融服务等特定领域外,在瑞典创办企业不要求办理营业许可证,但已获得其他欧盟国家批准的投资者可能因对此类许可证的双向认可协定而直接获得认可。瑞典单方面应用非歧视原则,并遵守与欧盟、WTO等签订的国际协议,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可享受与瑞典本国投资商相同的待遇。(企业注册表格可链接:www.bolagsverket.se/in_english/forms,相关信息查询可链接:www.bolagsverket.se/in_english/information